本课程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古代法制史、近现代法制史与当代法制史。古代法制史又分为上古(奴隶制)法制史与中古(封建制)法制史两块内容,上古法制史侧重介绍对中国传统法制影响深远的西周法制,特别是西周的礼治及礼、法关系;中古法制史侧重介绍中国封建制法产生、发展、顶峰到衰落的演变过程,特别是作为中华法系代表的唐律的制定、内容及影响;近现代法制史侧重介绍西法东渐给中国传统法制带来的影响,即中华法系的解体与中国近代法制体系的建立;当代法制史介绍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
学习中国法制史,对于正确认识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文明的形成、发展、演变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特质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国法制史与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不仅为法学基础理论等学科提供原始资料,也为各部门法学科提供理论指导。学习中国法制史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它有助于我们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史上的一切法治文明成果,特别是为我国现行立法提供基于历史的视角,使法律移植与比较法研究更加合乎国情,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与教训。
本课程采用启发、讨论、图片展示、网络论坛、教学与科研一体化等多样化教学方式进行讲授,向学生全面、客观地介绍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主要内容以及基本特色,同时引导学生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进行比较与思考,更好地融会贯通各部门法学的基本知识,进一步坚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