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
民法总论
1万+ 人选课
更新日期:2025/04/26
开课时间2025/02/15 - 2025/05/25
课程周期15 周
开课状态开课中
每周学时-
课程简介

《民法总论》课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法律依据,尤其注重介绍我国民法典的总则编的相关规定,同时也结合讲解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主要包括民法概述、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等四个教学模块。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得学生初步具备运用法律解释方法解释有关民事法律规范,并运用法律推理方法正确认定民事法律事实和正确适用民事法律条文的能力。

本课程注重“课程思政”效果,力求使学生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育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安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

本课程主要采用理论教学、法律条文讲解、案例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法律的实际应用,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际应用性,并具备一定的公安特色。

课程大纲

绪论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制定与体系

绪论1

绪论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

绪论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

绪论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绪论3

绪论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公安工作

绪论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公安工作

第一章 民法概述

1.1 民法的概述

1.2 民法的渊源

民法概述部分测验题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2.1民法的基本原则

本次测验考察学生对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理解

【修改版】民法的基本原则单元测验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3.1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单元测验

第四章 自然人

4.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4.1.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4.2.1监护的概述

4.2.2法定监护

4.2.3指定监护与意定监护

4.2.4监护的撤销与终止

4.3.1宣告失踪制度

4.3.2宣告死亡制度

自然人单元测验

第五章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5.1法人制度

5.1.1法人的分类

5.2非法人组织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单元测验

第六章 民事权利

6.1民事权利概述

6.2人身权(上)

6.3人身权(下)

6.4物权(上)

6.5物权(下)

6.6债权

民事权利单元测验

第七章 民法上的时间

7.1 诉讼时效

7.2 除斥期间

民法上的时间单元测验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

8.1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8.2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

8.3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8.4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8.5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单元测验

第九章 代理

9.1 民事代理制度

9.2 法定代理与委托代理制度

代理单元测验

第十章 民事责任

10.1 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

10.2 民事责任的竞合与聚合

10.3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10.4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