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证据科学技术概论
证据科学技术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与证据证明活动有关的所有科学技术的总称,它包括痕迹学检验技术、文书检验技术、证据图形图像技术等诸多内容。尽管种类繁多,但它们都紧紧围绕诉讼证明活动这一主线,涵盖证据的发现、提取、保存、鉴定和分析各个阶段。本课程的研究对象是除了言辞证据以外的各种形式的证据,包括痕迹、文书、微量物证、图形图像、音频视频、电子物证等等内容,和数学、物理、生物、化学、医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有广泛的交叉。在课程体系的安排上,本课程既有重点理论讲解,又有实验操作演示,充分注意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
●1.1什么是证据科学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证据的概念和种类也随之在发生变化,对证据本质的不断探索催生了证据科学技术学科的形成。什么是证据科学技术?什么是证据?本节从基本概念入手回答这些问题。
-
●1.2证据科学技术的研究对象
证据科学技术包括种类繁多的诸多内容,对于法学本科生来说如何能在短短的时间内顺利掌握课程知识?通过介绍课程的研究对象以及提供修读方法的建议,本节课希望让选课学生快速进入学习状态,明确课程学习的要求,为有效参与后面的学习环节做好充分的准备。
-
●1.3证据科学技术的课程体系
本节课主要介绍课程体系安排,由于课时有限,只能重点讲解三个技术门类。并且在具体安排上,也不是走马观花似的对各种技术面面俱到,而是充分发掘学生的兴趣点,以实验室现有的软硬件条件,由浅入深地安排各种实验任务。线上着重对基本概念、原理和基础实验操作进行讲解、演示,线下通过若干公共实验和选做实验让学生能更深入地了解常见的证据科学技术手段,并了解其实务应用情况。
-
第二章证据科学技术基本理论
证据科学技术基本理论由案件构成要素分析理论、洛卡德物质交换理论、同一认定理论和种属认定理论组成,为证据科学技术检验和鉴定提供理论依据。案件构成要素分析理论,为通过证据进行案件现场重建,提供了理论指导;洛卡德物质交换理论为物证形成、查找物证与案件或涉案当事人的关联性提供了理论基础;同一认定理论为确认物证就是案件中交换和转移的同一物质提供了理论依据;种属认定理论则通过确定物证的种类,为排查无关证据,提供了方向和范围。
-
●2.1案件构成要素分析理论
案件构成要素是指案件事实所具有的实质性或本质性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和排列组合形式,包括案件性质(何事)、案发时间(何时)、案发空间(何地)、案件相关物证(何物)、案发经过和结果(何情)、案发原因和背景(何故)以及涉案人员(何人),又称为“七何”理论。通过分析案件要素,有助于对案件全貌进行模拟重建,有助于分析发现案件证据,有助于串案并案,还有助于进行犯罪预测。
-
●2.2洛卡德物质交换定律
物质交换理论是刑事侦查人员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通过总结证据科学技术运用的规律形成的一项系统化理论,它是证据科学技术的基础理论之一,对于证据科学技术的实践应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本理论的雏形是法国侦查学家、法庭科学家埃德蒙.洛卡德所提出的,所以又叫洛卡德物质交换理论。
-
●2.3同一认定理论
同一认定是指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熟悉客体物某些特征的人,在研究和比较先后出现的两个反映特征的基础上对其是否出自一个或是否原属于同一整体物所作出判断。对各种人或物之所以能够进行同一认定,是因为作为同一认定的客体具有特定性、相对稳定性和良好的反映性这三种属性。司法鉴定人员运用同一认定理论和方法作出的意见,称为鉴定意见,具有证据效力。
-
●2.4种属认定理论
种属认定是指具有专门知识和专门检验手段的鉴定人,依据反映形象或客体特征对与案件有关的客体的种属或先后出现的客体的种类是否相同等问题所作出的检验和判断。包括单一型种属认定和比较型种属认定两种方式。运用种属认定可以确定和缩小客体范围,确定客体与案件关联性的证据,以及查明某些案件事实。
-
第三章 痕迹学检验技术
痕迹检验简称“痕检”,它是运用痕迹检验学的理论、方法,检验案件中的痕迹,确定痕迹与案件、痕迹与一定人或物的关系的一种证据科学技术。痕迹检验的对象就是案件现场上的各种和案件有关的痕迹,包括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以及其他特殊痕迹;其任务是运用痕迹检验学的理论方法,通过发现、收取、分析、鉴定现场上的犯罪痕迹,为侦查提供线索,为破案、起诉、审判提供证据。除了刑事案件以外,对于民事案件,痕迹检验技术也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同样能提供证据。
-
●3.1痕迹学总论
广义的痕迹指的是因特定行为引起的一切宏观或微观环境与物质的变化。痕迹学领域的痕迹专指一客体在另一客体的作用下,对另一客体接触面的形态结构的反映。痕迹的种类也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也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一般说来,形成痕迹有三个因素,分别为:造痕体、承痕体和作用力。本节就是从概念、分类和形成因素三个方面介绍有关痕迹的一般知识。
-
●3.2手印鉴定技术
手印是指人手作为造痕体在肌力的支配下接触承受客体,通过客体的局部形变或表面附着物的变化来反映手表面形态结构的痕迹,包括手掌印、指节印和指头印(俗称指纹)三部分。手印鉴定是痕检技术人员运用痕迹检验学的理论、方法检验案件中的手印,确定现场手印与案件事实的关系、手印与造痕主体(人)的关系的一门技术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通过与案件有关的手印进行勘察、发现、提取、分析、鉴定,为侦查提供线索,为破案、诉讼、审判提供证据。
-
●3.3足迹鉴定技术
足迹是指人在行走运动中,赤脚或穿鞋、袜等在承受客体上留下的痕迹。它既能反映造痕客体(赤脚、鞋、袜等)留痕部位的外部形态结构,又能反映造痕主体(足迹遗留人)的行走动作习惯。足迹鉴定则是痕检技术人员运用痕迹检验学的基本理论、方法检验案件中的足迹,确定现场足迹与案件事实的联系、足迹与造痕客体与造痕主体的关系的一门技术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在现场勘查中发现、提取犯罪嫌疑人足迹,分析足迹造型物及足迹遗留人的特点,对足迹造型物及足迹遗留人进行物的同一认定和人身同一认定。
-
●3.4 工具痕迹鉴定技术
工具痕迹,简称工痕,是指工具在力的作用下与承受客体接触所形成的痕迹。在各类案件现场上,行为人多使用工具(普通工具、专用工具、代用工具等)破坏移动障碍物或破坏侵害目的物,从而在各种各样的客体上留下涉案工具痕迹。工具痕迹鉴定则是痕检技术人员运用痕迹检验学的理论、方法检验案件中的工具痕迹,确定现场工具痕迹与案件事实的联系、工具痕迹与造型客体(工具)的关系的一门技术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提取工具痕迹、分析工具痕迹造型体的特点、对工具痕迹进行物的同一认定。
-
●3.5枪弹痕迹鉴定技术
枪弹痕迹,指枪弹在发射过程中与弹匣、枪机、枪管等机件摩擦、撞击,在弹头、弹壳上形成的痕迹,以及弹头、射击残留物、火药气体在障碍物、目标物上形成的射击痕迹。枪弹痕迹鉴定是痕检技术人员运用痕迹检验学的基本理论方法,以及枪械、枪弹、内外弹道等科学知识,对于刑事案件有关的枪支、弹头、弹壳和目标物上的痕迹物证进行分析、检验和鉴定,判明案件性质、情节,确定发射枪种、枪支,揭露证实持枪犯罪的鉴定检验过程。
-
●3.6车辆痕迹鉴定技术
车辆痕迹,是利用车辆作案或肇事时,车辆的轮胎、车体附加部件或车体形成的痕迹。在与车辆有关的案件中,最常见的是车辆的轮胎痕迹。车体的较为少见。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常留下车体附加部件痕迹和车体的油漆碎片等微量物证。车辆痕迹鉴定是根据车辆的车体痕迹、车轮痕迹、车辆附属部件痕迹以及分离物痕迹所反映的特征,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认定或否定嫌疑车辆的技术工作。通过对车辆痕迹的分析和检验,可以推断车辆种类、判断车辆行驶方向,甚至认定车体。
-
第四章文书检验技术
文书检验简称“文检”,它是运用文书检验学的理论和方法,检验违法犯罪或民事纠纷案件中可疑的文书物证,确定文书物证与案件事实,与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关系的一种技术侦查和司法鉴定手段。文书检验是一项专业特点很强的技术手段,是证据科学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诉讼活动中确定文书物证,书证价值的重要方法。
-
●4.1文书检验概述
文书,一般是指人们在生活与社会交往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书面材料。在证据科学技术里,文书作为一类检验对象,泛指一切以语言、文字、符号、图形或其他表现形式,与诉讼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的文书种类繁多,按表现形式就可分为私人文书、公务文书、表单纸印品、货币票据等等。当它们一旦与司法案件产生联系,如成为违法犯罪的手段、侵害对象、遗留物,或涉及民事、经济利益争端,就可能成为文书检验的研究对象。本节从介绍文书的概念和分类入手,概述文书检验的类别及其作用。
-
●4.2笔迹鉴定技术
笔迹是人们为了表达某种思想,按照文字书写规范,运用一定的书写工具,在纸张或其他物体表面上所留下的,反映书写人书写动作习惯特点的痕迹。而笔迹鉴定,则是指通过将检材笔迹迹和样本笔迹进行比较鉴别,确定其是否为同一人笔迹的一项专门技术。笔迹鉴定在司法实务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笔迹鉴定意见可以认定案件笔迹的书写人,为诉讼提供证据;可以证明多个案件中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所写,为侦查提供依据;可以确定笔迹的伪造方式或伪造人,以确定文书的真伪等等。
-
●4.3打印复印文书检验
打印复印文书是目前应用非常普遍的印刷文书。对打印复印文书的检验,属于印刷文书检验。印刷文书检验是运用印刷技术知识,根据文书上的印刷加工特征及其变化规律,鉴别文书真伪,判定文书的印刷方法和印刷机具,查明印刷物证来源的一项专门技术。
-
●4.4印章印文鉴定
印文是印章印面盖印出来的痕迹,是文书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凭证。印章印文检验是通过可疑印章印文与样本印章印文进行对比,确定两者是否为同一枚印章盖印的专门技术。鉴别印章印文真伪,不能简单、机械比对,应注意了解和掌握印文特征变化的一般规律,从而作出准确判断。
-
●4.5文痕检物证检验仪
多光谱视频比对仪,又称为文检仪,是对文书材料进行光学及多光谱检测的专用仪器。它内置全波段光源、侧光源、长波紫外光源、短波紫外光源和透射光源,可以对文书材料进行不同方向的照明,以及检测其紫外反射或荧光特性;具有高灵敏度摄像机,可以捕捉从紫外到红外的比肉眼更宽光谱范围的光线;内置多组激发滤光片,可以将全波段光源分解出不同波长不同颜色的照明光线,同时内置多组接收滤光片,可以检测出不同光谱特性物质的差异。该仪器目前广泛应用于添改文书、消褪文书等伪造变造文书的检验中,是进行文书检验工作的必备仪器。
-
●4.6货币真伪鉴定
货币是特殊的文书,上面集成了各种先进的印刷技术,通过对其印制方法、版面图文、印刷材料、防伪标志等方面的检验,可以对其真伪进行鉴别。本节主要是用普通的观察法以及多光谱视频比对仪检验的方法,对货币的鉴别要点进行介绍说明。
-
第五章证据图形图像技术
证据图形图像技术包括了现场和证据照相技术、数字图像处理技术、现场绘图技术、立体证据建模技术、3d打印和虚拟现实技术等内容。由于此类技术在记录或对物证的检验中不损坏物体,且形象较为客观真实,因此是对物证进行常规处理的首选技术,广泛应用于现场勘查与重建、物证形貌记录、物证无损检验等方面。证据图形图像技术,是伴随着计算机而产生的一门新技术,借助计算机软硬件的强大处理功能,其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效果也越来越好。
-
●5.1证据图形图像技术概述
计算机图形图像技术是一种利用计算机来设计、显示、存储、修改、完善图形图像的技术。证据图形图像技术就是将计算机图形图像技术应用到证据科学技术中,用来进行影像处理分析、现场平面或立体制图、三维建模和虚拟现实现场重建、面部特征重建和复原等方面的技术方法。本节介绍图形图像技术应用于证据科学技术的主要方面,以及有关图形图像技术的基本概念。
-
●5.2证据照相技术
现场与物证照相技术是应用照相技术和方法,记录、显示、检验与现场、物证有关的客体影像的一门证据科学技术。它既是真实、形象得现场及物证的记录手段,又是物证的检验手段。它的主要任务是:记录、固定与犯罪有关的场所;显示痕迹、物证的特征;复制技术检验资料,记录技术检验结果;检验与案件有关的客体或物证;收集和储存案件资料。
-
●5.3数字图像处理技术
证据图像处理技术是用对光学拍摄或数字拍摄所得的图像进行后期制作,以及对原有图像进行增强或复原的各种程序和方法的一种综合技术。本节主要应用Photoshop软件来对证据图像处理进行操作演示。证据图像处理技术的意义在于,可以将所拍摄的图像制作出适合人眼视觉习惯的图片,作为检验依据和法庭证据;可以对拍摄误差(如虚焦、曝光误差等)进行校正,消除模糊,增强图像信息使其变为清晰;同时利用各种专业软件,可对图像进行检验
-
●5.4现场绘图
现场绘图,是指运用绘图方法记录犯罪现场的客观状态及其与周围环境关系的技术手段。现场图是现场勘査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借助于各种符号和文字说明,运用制图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几何图形反映犯罪现场位置、周围环境、现场全貌、现场上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体的状态及其相互关系。该技术可以补充现场照相难以反映,现场笔录不能详尽说明的情况,形象具体、简明生动,为分析、研究和判断案情提供客观、形象的资料。
-
●5.5证据建模技术
三维建模技术就是指用图形绘制或立体特征扫描的方式将实物的立体形貌进行数字化重建的技术手段。它有两种主要的方式,一是通过三维图形编辑软件进行软件建模,二是对已有物体进行立体特征点扫描建模,也叫逆向工程。两种建模方式目前已广泛应用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证据科学技术中,三维建模技术主要用于证据立体特征的记录与检验、现场立体图的绘制、现场重建复原、面貌复原等等方面,它能进一步的将证据信息以立体或动态地方式直观地展示出来,能够对某些案件信息进行逼真地再现或复原,目前越来越多地应用到司法实务中。
-
●5.6 3D打印 、VR技术与现场重建
3D打印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实际上都是计算机三维建模技术两大扩展方式。3D打印技术就是一种以3D数字模型文件为基础,运用粉末状金属或塑料等可粘合材料,通过逐层打印的方式来构造物体的技术。通过3D打印技术,在证据科学技术研究中可以复制某些证据的立体特征,实现无损检验;可以复原证据的历史原貌,与现实形貌特征进行对比;可以形象化语言描述,使其更加清晰直观。虚拟现实技术(VR)就是将通过数字模型构建出类似于真实场景的虚拟场景,能够让人沉浸其中,并与模型能够实现动态交互。在证据科学技术里主要应用于现场重建与复原,能更好地帮助发现与分析证据;重现犯罪行为的动态过程,了解犯罪行为的实施细节等等;便于犯罪嫌疑人、受害人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指认等方面。这两大技术目前在证据科学技术中还属于前沿领域,其专业应用还不是很完善,还需要加大力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