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法
保险合同法
5000+ 人选课
更新日期:2026/03/31
开课时间2026/03/02 - 2026/06/22
课程周期16 周
开课状态开课中
每周学时-
课程简介

保险业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它通过合理转移和分散风险,为社会经济保驾护航,是经济的助推器和社会的稳定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我国保险业也得到快速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保险监管不断加强。我国目前保费规模排名全球第二,是名副其实的保险大国。与此相适应,我国保险法制也不断成熟,以《保险法》、《保险法司法解释》为核心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也逐步形成完善。

本课程力求适应学生学习保险合同法的实际需要,以理解和研究我国保险合同立法为主线,吸收了已有的保险合同法研究成果,系统阐述了保险合同法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规则,并结合国内保险合同实务与国外保险合同法,将我国的保险合同法与国际保险法惯例接轨,将保险合同法理论与实务有机结合。课程内容分为10章共59节,包括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保险合同的原则、保险合同的法律要素、保险合同的法律程序等核心内容,各章节设计逻辑关系紧密,架构合理,内容丰富,重点突出。

  本课程的特色体现在为避免单纯的理论说教和法条背诵,课程设计尤其注重结合保险实务、保险立法与司法实践,在课程学习与课后习题中引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典型的保险合同相关案例,引导学生运用基本原理深入分析思考保险法律问题,从而强化学生对保险合同法的理解与运用,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核心能力,培养高素质的金融保险从业人员。

课程大纲
保险法概述
1.1保险法的定义
1.2保险法的组成
1.3保险法的分类
1.4保险法的渊源
1.5保险法的立法体例
1.6保险法的适用范围
1.7保险法的沿革
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1保险合同的概念
2.2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2.3保险合同的射幸性
2.4保险合同的附和性
最大诚信原则
3.1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与起源
3.2告知
3.3保证
3.4说明
3.5弃权与禁止反言
保险利益原则
4.1保险利益与保险利益原则
4.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4.3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确定原则
4.4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4.5财产保险利益学说
4.6财产保险利益转移与保险合同效力
近因原则
5.1近因与近因原则
5.2近因的判定
5.3近因原则的修正
损失补偿原则
6.1损失补偿原则概述
6.2权利代位
6.3物上代位
6.4善意重复保险与恶意重复保险
6.5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
保险合同的法律要素
7.1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7.2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7.3保险合同关系人的权利义务
7.4受益人(上)
7.5受益人(下)
7.6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保险合同的法律程序
8.1保险合同的订立
8.2保险合同的生效
8.3保险合同的无效
8.4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与复效
8.5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8.6保险合同的解除
8.7保险合同的终止
8.8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人身保险合同
9.1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规定
9.2人寿保险合同条款
9.3健康保险合同条款
9.4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9.5团体人身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10.1财产保险合同的特有概念
10.2财产保险合同的理赔方式
10.3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10.4责任保险合同
10.5信用保证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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