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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劳动法基本原理
本章主要内容: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和排除对象,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和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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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劳动法概述
本节主要讲授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不适用劳动法调整的对象, 劳动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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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劳动法律关系
以劳动权为重心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规定性,同时,在其表现形式上以及主体、内容、客体等构成要素方面均有一定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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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求职篇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业促进法》标志着我国解决就业这一民生问题有了法律保障。针对在校大学生在实习期、勤工俭学期间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 ,并对应届毕业生如何妥善处理三方就业协议进行指导。普通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要警惕的几种常见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在招聘中的审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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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劳动就业概述
劳动就业的含义和特征,劳动就业的形式,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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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特殊就业群体就业保障原则
特殊就业群体是因特殊原因而在就业竞争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员的总称,具体包括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和退出现役的军人。
《劳动法》第十四条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2.3求职中的法律
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风险防范 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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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入职审查
用人单位对于新入职员工材料审核的注意要点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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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在校生相关法律问题
在校生可能存在的勤工俭学问题中的法律问题、实习期法律问题、三方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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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在职篇
劳动者入职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获得工资报酬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支付义务;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劳动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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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和选择条款;试用期如何约定;违约金的适用情形;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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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工资制度
工资由哪几部分组成;工资支付的要求;特殊条件下不用工作也有工资的情形;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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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工时制度
工时制度即工作时间制度,工作时间是劳动用工管理的一个基本元素,许多单位会根据自身情况的不同而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度,在现行法律体制下存在三种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不同的工时制度适用条件、工作管理、加班费计算等方面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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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休息休假制度
休息休假制度是指为保障职工享有休息权而实行的定期休假的制度。各国一般均由劳动法作出规定。中国宪法提出要规定职工休假制度。根据劳动法等的规定,现行休假制度包括的内容有:公休假日、法定节日、探亲假、年休假以及由于职业特点或其他特殊需要而规定的休假。按现行制度,各种休假日均带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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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劳动保护制度
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氛围下,加强劳动保护是劳动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会对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意识不断增强,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确立。本章介绍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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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离职篇
员工离职往往是企业劳资风险最集中的方面之一,起因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单方解除包括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不同的解除原因,有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仔细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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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包括协商解除,用人单位的依法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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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或者因法定的原因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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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争议处理篇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劳动争处理程序包括协、两解、仲裁和诉讼四个环节。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可以申请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组织在双方均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可以启动调解程序;一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法律规定一裁终局的除外)。劳动争议仲裁是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的必经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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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处理范围,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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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劳动争议的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争议调解的申请和处理;调解协议书和调解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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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劳动争议的仲裁
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诉时效;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和参加人;劳动争议仲裁的开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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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劳动争议的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的概念和管辖;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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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特殊劳动用工篇
劳务派遣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它使得劳动力能够在区域间、岗位间充分流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的用工风险,也为部分劳动者提供了灵活的就业。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 -
●6.1劳务派遣制度
劳务派遣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它使得劳动力能够在区域间、岗位间充分流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的用工风险,也为部分劳动者提供了灵活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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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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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劳动监察保障篇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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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劳动监察概述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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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调解。但这些程序都费时费力。有些问题,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得到解决。劳动监察大队没有处理劳动纠纷的权利,但是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主要是罚款),迫使用人单位履行劳动法的各项规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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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社会保障篇
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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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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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于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社会保险的目标是防劳动风险,而社会救助的目标则是缓解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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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社会福利制度
社会福利是一种服务政策和服务措施,其目的在于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使之得到更多的享受。同时,社会福利也是一种职责,是在社会保障的基础上保护和延续有机体生命力的一种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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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社会优抚制度
社会优抚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社会优抚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持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安全,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的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