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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章绪论
医学伦理学是医学与伦理学的交叉学科,两者之间具有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的特点。医学伦理与生命健康是一门应用性课程,学以致用,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医德历史,认识医德名家,提高医德素养,增强医学伦理问题的处置和应对能力,减少不必要的医患纠纷,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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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生命的伦理
医学伦理与生命健康存在着密切关系,是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道德现象的系统研究,更多地涉及病人、医务人员与社会价值的交叉或冲突,并为解决这些伦理难题提供依据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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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本理论与生命健康
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源远流长,在实践中形成医学领域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约束和引导医学职业主体恪守原则和遵循规范,体现医学生命的真善美。尊重生命,心怀敬畏是我们医务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基本态度,通过将生命神圣、生命质量与价值、美德、后果和道义等基本理论运用于现实伦理问题的认识和解释,在批判和继承中不断促进人类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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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命神圣论
生命神圣论在医学道德上关心人的生命、尊重人的生命、维护人的生命,提倡生命利益和健康利益高于一切,为医学人道主义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推动了医学的发展和医德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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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生命质量论
生命质量论以“自然的身体素质”来衡量生命对自身、他人和社会的价值,强调的是人的生命价值不在于生命存在本身,而在于生命的质量,人们不应单纯追求生命的数量,更应该关注生命的质量,增强和发挥人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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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生命价值论
生命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统一,构成了一个人的生命价值。生命价值论是一种把生命神圣与生命质量相统一的崭新的生命伦理观,正在成为当代医学道德的主导思想,成为当代人类对人的生命干预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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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美德论
美德是经过长期的道德实践逐步形成的,受到普遍尊崇,具有普遍和永恒价值的优秀道德品质。不仅体现在热爱生命、维护生命尊严,还要体现出高尚的医学人文情怀,具有构建和谐医疗秩序的能力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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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后果论
后果论是一种强调行为的功利后果对他人、对社会的普遍功用,为价值判断和道德选择并且承担相应后果提供了较为直接的理论依据。“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代表和反映这种伦理思想本质的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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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道义论
道义论把义务或职责看作是中心概念,是一种以根据责任而行动作为基础的伦理学。主张的是人与行为的道德评判,不是行为的结果,而是行为本身或行为依据的原则,也可以说是行为动机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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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医学伦理规范
医学伦理规范主要由医学伦理原则和具体规范构成,原则是纲领引领,规范是原则的细化,他们对医学实践产生引导、评价、辩护和修正,以指导医学实践符合医学道德要求,体现医学伦理精神的方向发展。两者处在医学伦理认识的不同层面,都是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中进行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的依据,是评价医务人员行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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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我国医德基本原则
我国医德基本原则是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具有改革开放初期的明显的时代特征,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也有根据时代要求进行完善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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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尊重原则
尊重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对病人及其家属的人格和尊严的全面尊重。尊重意味着无条件尊重病人的生命和生命价值,尊重病人的人格,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和自主权,合理处理医患关系,为病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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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有利原则
有利原则是把有利于病人健康放在第一位并为病人谋利益的伦理原则。基本精神就是做好事,不做坏事,制止坏事,扬善抑恶。既要不伤害病人,又要为病人谋利益,选择受益最大、伤害最小的医学决策和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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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原则是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病人造成身体上和心理上的伤害,更不能人为有意地制造伤害。但是在医疗实践中,由于医疗需要或是属于适应症范围的诊治手段所形成的一定损伤应隶属不伤害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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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即公平、正义,在医学伦理范围内公正原则要求医务人员合理分配和实现人们的医疗和健康利益。总体原则就是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基本原则,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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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医方的权利与义务
医方的权利:是指在医疗卫生服务的过程中,医务人员得以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有的利益。在获得相应的权利的同时,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在道德上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是不以享有某些权利和报偿为前提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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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患方的权利与义务
患方的权利在就医期间所拥有的权力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受到医务人员的道德水平、医疗卫生条件等众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患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并且要为应该履行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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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医患关系伦理
医患关系是医务工作人员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人际关系,有广义和涉及之分。医患关系涉及医学伦理学的许多基本问题,掌握医患关系的伦理要求,有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从而促进医患关系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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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医患关系特征
医患关系是特殊的人际关系,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利益的相关性、人格权利的平等性、选择的不对等性、情感的中立性、医患冲突的不可避免性等特殊特征。医务工作人员需要充分了解医患关系的特征,以便于建立和管理良好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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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医患关系性质
医患关系的性质从不同的学科视角,有不同的定性。从实质来说,医患关系是以诚信为基础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信托关系。与一般的信托关系不同,一般的信托关系,信托的是财产,而医患关系中的信托是生命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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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医患关系模式
现代医学正处在一个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的时期。由于这种转变,医患关系也逐步从传统的医方主导、病人盲从服从的模式向医患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合作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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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和谐医患关系构建
和谐医患关系是指以医生为中心的群体(医方)与以患者为中心的群体(患方)在医学活动中建立起来的和睦、融洽、相互理解信任的人际关系。可以通过良好的沟通、心理学、伦理学等相关知识的辅助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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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临床诊治伦理
临床诊治伦理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康复等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准则,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诊断和恰当及时地诊治,是衡量医务人员道德水平的重要尺度。临床诊治伦理有利于医务人员最大限度地发挥诊疗技术,转变服务理念,适应新的医学模式的需求,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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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诊断伦理
医师收集患者的病情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做出病情判断,诊断必须要做到“快”和“准”,才能不耽误病情,这就要遵循及时准则和准确准则,力争尽早、尽快地对疾病做出符合病情实际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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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治疗伦理
各种治疗效果都与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医德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治疗中要遵守有效准则、择优准则和自主准则,选择恰当的治疗措施是减轻疾病痛苦,促进病人康复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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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康复伦理
康复伦理是运用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和解决康复医学实践中的道德问题,遵守理解尊重、热心帮助、团结协作、公正分配等伦理准则,让患者增强躯体功能,恢复自信,尽量摆脱疾病影响,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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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生殖伦理
生育和生殖是个体和个人行为,但有一定的社会后果,是一个社会问题。人的生育和社会的人口问题与医学之间关系密切,医学干预和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类的自然生育规律以及影响了社会的人口变化,从而伴随很多的医学伦理问题相继出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育控制、辅助生殖等方面都需要相应的伦理原则来解决出现的伦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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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计划生育伦理
计划生育是有计划的控制生育时机、数量、密度来生儿育女。我国计划生育的工作重点由控制人口数量逐步转变为提高人口质量和家庭幸福,由生育调节逐步转向以生殖健康服务为中心,由社会控制逐步转向由家庭和个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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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优生优育伦理
优生是指通过医学手段改良人的遗传素质,提高人的体力和智力水平的生育控制。在严峻的人口素质形势下,通过优生措施,可以提高人口素质,减少缺陷婴儿出生,有利于家庭幸福,节约有限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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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辅助生殖伦理价值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运用医学技术代替自然的人类生殖过程的某一步骤或全部步骤的手段,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达到受孕为目的的技术,可在一定程度上治疗不孕不育,也是生育调节的主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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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辅助生殖伦理准则
辅助生殖技术是关于生殖生育的技术,涉及人口的社会学问题,技术实施的准入要求非常严格。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要做到有利于患者,有利于后代,有利于社会公益,严格保密、严防商品化、伦理审查和监督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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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人体器官移植伦理
器官移植技术包含了器官的捐献、摘取、植入过程,每一环节都涉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发了一般医疗技术更多的社会、伦理和法律问题,需要完备的伦理原则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和规范。在实践中应该坚持患者利益至上原则,坚持自愿、无偿、禁止买卖原则,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坚持尊重和保护供体原则,坚持保密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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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器官移植的一般伦理
器官移植可以使一个病患获得新生,但也会给提供器官的供体者带来损伤。人体器官移植符合道德善良,促进了身心价值升华,弘扬了利他精神,但是也存在人格统一性、费用高昂、社会负面问题等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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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人体移植器官的来源与分配
器官的来源非常紧张,主要有尸体器官、活体器官和异种器官。获得的器官遵循禁忌症和适应症的医学标准,以及捐献者意愿、先前捐献过器官、登记顺序、地域远近、受体情况等方面的社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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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的伦理法规
综合现行的法规和政策,对于人体器官移植,我国主要从器官的来源、取得程序、分配与共享等方面做出了相关制度规定,伦理和法规进一步完善。从而使器官移植的相关工作细节更加明确,有理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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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的伦理原则
人体器官移植的伦理原则是有关伦理法规的核心。器官移植技术的专业化程度很高,需要从业人员具有高度的道德自律性,除了技术规范以外,还要严格遵守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德伦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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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死亡伦理
死亡是一个古老而又现实的话题,也是绕不过的话题。面对死亡人们往往充满无奈、恐惧、焦虑与伤悲。如何理性地认识死亡,如何科学地判定死亡,如何帮助临终病人减少濒临死亡时的身心痛苦,坦然而有尊严地面对死亡,安详地谢幕人生,理应是死亡伦理关注的要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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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死亡观
死亡观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树立科学的死亡观,正确地认识死亡的本质,正确地看待自我的死亡、他人的死亡及一些特殊的死亡现象,从而勇敢地面对死亡,积极地创造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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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脑死亡诊断标准的伦理意义
死亡是指机体作为整体功能的永久性丧失。整体死亡的标志是脑死亡,就是全脑功能永久性丧失。 脑死亡的诊断具有更科学地判定人的死亡,维护死者的尊严,有利于节约卫生资源和减轻家属的负担等伦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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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安乐死概述
随着医学的进步,平均寿命的延长,人民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同时,对死亡质量也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安乐死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一般而言,是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的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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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安乐死的伦理争议
实施安乐死帮助患者结束生命,有助于免除患者临终难以忍受的痛苦,尊重患者选择死亡的权力,也减轻了患者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但安乐死的实施,也面临很多的伦理挑战,例如, 医生放弃努力攻克‘不治之症’的责任和决心,导致一些患者错过转危为安的机会。可能存在为减轻家人负担而实施的非“真正自愿”放弃生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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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安宁疗护伦理价值
安宁疗护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努力提高生命质量,实现逝者有尊严,生者少遗憾,生死两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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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安宁疗护知情同意
安宁疗护面对的是疾病终末期的患者,因为死亡观念的差异,能否直接告之患者本人真实病情,告之的方式和尺度等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难题,安宁疗护伦理从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患者意愿等方面给出了一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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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安宁疗护医治平衡点
生命末期如何进行医疗平衡需要医学和伦理学的综合考量和判断。是积极抢救还是尊严离世,根据病情来判断是符合无效医疗、尝试医疗、有效医疗,还是预立医疗照顾计划,需要医务人员和患者及家属共同参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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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医学科研伦理
医学科研是利用人类已掌握的知识和工具提示疾病发生发展的客观过程,探寻防病治病、增进健康的途径和方法的探索活动。作为科研人员,必须遵循医学科研道德的要求,自觉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在探求生命动动和疾病发生、发展规律中寻找出保障人类健康、战胜疾病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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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科研诚信与道德规范
科研诚信是科技人员在科技活动中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创新、开放协作的科学精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科学道德准则,从而培育健康的科研生态和人文环境,为人类健康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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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动物实验伦理
动物与人类相似是有情感的,动物实验中动物代替人类承受了巨大创伤和伤害,人们应该心存感恩,应该把道德关怀运用在非人类身上。动物实验应该遵循 “4R”原则:替代( replacement)、减少( reduction)、优化( refinement)和责任( respon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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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人体试验伦理问题
人体试验中涉及的人类安危问题越来越突出和尖锐,普遍存在受益与风险比、受试者招募、知情同意和安慰剂等方面的伦理问题,必须严格遵守技术要求和伦理规范,把风险降至最低,为人类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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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人体试验伦理原则
人体试验直接面对人的身体、生命,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可能获益也可能损伤,是医者与生命的直接碰撞,必须严格遵守保护受试者原则、尊重受试者原则、公正原则和接受监督原则,为人类健康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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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结语
本课程学习了医学伦理的基本理论、原则、规范、医患关系、诊断治疗、生与死、器官移植和医学科研等各个领域的伦理智慧和实践应用,涉及我们医疗健康活动中经常会遇到的伦理困惑与冲突,提供了解决伦理问题的依据与思路,从而提升医德素养,提高医疗技能,加强人文关怀,促进医患协作,更好地促进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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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伦”到你来“理”
通过医学伦理与生命健康课程的学习,掌握了初步的伦理知识和技能,但生命伦理的未来之路才刚刚开始,我希望这是一个接力棒,未来的生命健康,“伦”到你来“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