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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
本章为本课程的导论部分,主要内容是阐释文学理论的性质和七大基本形态。主要内容包括:文学理论在学科归属上属于文艺学,是其重要分支科学之一。文学理论作为研究文学普遍规律的学科,因其本身构成的复杂以及研究视角和方法的多样性,又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其基本形态有:文学哲学、文学社会学、文学心理学、文学语言学、文学价值学、文学信息学、文学文化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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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文学理论的性质
文学理论在学科归属上属于文艺学,是其重要分支科学之一。文学理论以文学和文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和人文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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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文学理论的形态
因研究的具体对象和内容不同而方法各异,从而形成了七种不同的研究形态:文学哲学、文学社会学、文学心理学、文学语言学、文学价值学、文学信息学、文学文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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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文学理论指导思想
文学理论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文论批判地继承人类优秀文化遗产和文艺理论遗产,科学地总结文艺活动的实践经验,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文艺思想体系,并随着时代和文艺活动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对当前我国文艺事业及其理论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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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文学作为活动
要研究文学,先要问文学是什么?也就是要研究文学的性质。探讨事物的性质就要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来考察这个事物,我们分别把文学看做一种活动、看做审美意识形态、看做语言的艺术,并将从这三个角度来看文学的性质。本章主要阐述当文学作为一种活动时所具备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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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人类活动与文学活动
文学是人类活动的一种,所以首先要探讨当文学作为人类活动时的性质。再探讨文学活动包括于其中的人类审美活动的性质,还要探讨文学这种高级精神性的审美活动在整个人类活动系统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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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文学活动的发生与发展
为了继续深入探讨文学这种特殊的审美活动的性质,我们还要追根溯源,去探讨这种审美活动的产生与发展的历程与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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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文学活动的构成
美国学者M.H.艾布拉姆斯在他的著作《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中提出,文学活动由世界、作者、作品、读者四个要素构成,目前学界基本上都赞成并使用这种观点。认为文学活动是由世界、作者、作品、读者四要素所构成的活动系统,或者说是四要素组成的交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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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文学的性质
本章主要阐述文学的性质与功能:文学的性质主要从四个层面展开,“文学”的概念;文学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是作家依据一定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社会生活进行的艺术创造,所以具有认识性、倾向性和实践性;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具有审美的和社会的双重属性,所以具有情感性、形象性和超越性;文学作为语言艺术,是一种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所以具有间接性、精神性、韵律性。文学的功能主要解决文学有什么用的问题,这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文学性质的认识。简言之,文学的功能即文学对人和社会产生的作用与影响。文学有多种功能,各种功能相互联系、渗透,具有整体性。文学最基本的几种功能即审美功能、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娱乐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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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学的含义
本节的主要内容是阐述文学概念的演变的过程。文学的含义是发展变化着的,中西都经历了由广义的文化的含义发展到狭义的审美的含义的演变过程。文学与非文学的界限是发展变化着的,当下我们可以通过通行的审美的含义来大致区分文学与非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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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文学作为意识形态
本节的主要内容主要文学的意识形态性质是由其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决定的,通过阐释文学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来阐释文学的意识形态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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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
本部分主要内容是研究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具有特殊的属性。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是意识形态性与审美性的有机结合,即文学具有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双重性质。文学是审美艺术,所以具有情感性、形象性和超越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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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文学作为语言的艺术
话语是西方文论的重要概念,文学是一种话语,强调的是其具体社会关联性;蕴藉是中国传统文论的重要概念。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以话语蕴藉的方式存在。话语蕴藉指文学活动的蕴蓄深厚而又余味深长的语言与意义状况。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以语言为介质,所以具有间接性、精神性和韵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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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文学的功能
简单来说,文学的功能就是指文学对人和社会产生的作用与影响。文学的功能具有多样性,或者说文学有诸多功能,文学的各种功能相互联系、渗透,具有整体性。文学最主要的功能即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审美功能、娱乐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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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文学创作的主客体
从社会生产活动的角度来分析,文学是一种艺术生产,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创见。文学创造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是以语言为材料,旨在创造新的言语系统来塑造人物形象的。文学创造中的主体与客体具有特殊性,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主客体关系建立的过程就是创作主体与创作客体双向运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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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文学创造作为特殊的生产
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两种基本形式,物质生产是精神生产的基础和前提;精神生产一旦从物质生产中分离出来之后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精神生产的特殊性表现在:(1)精神生产观念地创造现象世界;(2)精神生产以符号活动来创造观念世界;(3)精神生产是富于个性的自由创造活动。文学创造与科学、宗教等其他精神生产相比具有独特性,它以语言为材料,旨在创造新的言语系统来塑造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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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文学创造的客体
2文学创造的主体与客体
文学创作客体说是文学反映的对象。历史上对文学客体的解释有自然说、情感说、集体无意识说。中西方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理论家从不同侧面阐明了文学客体的特点。我们认为文学创造的客体应该是特殊的社会生活,它是文学创造的唯一源泉。作为文学创造客体的社会生活具有特殊性,它是整体性的社会生活,是具有审美价值的或经艺术转化而具有审美价值的社会生活,是作家体验过的社会生活。
文学创造的主体就是作家。历史上对文学创造的主体解释有:模仿者、创造者、旁观者、移情者、集体人。中西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理论家从不同侧面阐明创作主体的特点。我们认为文学创造的主体是特殊的艺术生产者,他们是存在于艺术生产活动中的艺术生产者,是美的体验者,评价者和创造者,是具体的社会人。 -
●4.3文学创造的主体
审美活动属于价值评判活动,文学创造作为一种审美活动,其主客体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一种审美价值关系,其特征表现在:(1)创作主体对客体审美价值的评价以情感体验为心理特征;(2)创作主体对客体审美价值的把握以感性直观为思维特征。主体的情感体验和感性直观体现了二者关系的特殊性。
文学创造的主客体关系建立的过程就是创作主体与创作客体双向运动的过程。首先是主体能动地审美反映客体,并通过情感体验将客体“主体化”,从而创造出源于客体又高于客体的审美形象。其次是创作主体的能动性必须从具体的客体对象出发,始终受到客体的规定和制约,从而表现为“主体的客体化”。文学作品是创作主体与创作客体的统一并对主客体双重超越的产品。 -
●4.4文学创造的主客体关系
在实际的创造活动,主体与客体不可能独立存在,而是相互运动、相互生产,一方面是客体的“主体化” ,另一方面是主体的“客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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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文学创作的主体条件和追求
从创作过程来看,文学创作是享有高度自由的个体精神活动。这就要求作家有丰富的生活积累,良好的思想文化修养,鲜明的创作个性。从其创作结果来看,文学作品是以读者作为接受主体的文化消费品.这就要求作家注重文学作品的社会效益,作家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新时期的当代文艺工作者,作家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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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文学创作的过程
文学创造的过程包括发生阶段、构思阶段、物化阶段。创作过程中各种心理现象的内在机制,以及常见的艺术构思方式,分析并阐释作家如何借用文字符号,运用不同的操作方式和手段把构思成果变成物态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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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文学创造的发生阶段
文学创造的发生阶段可以分为富有主体性的材料储备、艺术发现和创作动机等三个环节。(1)材料是文学创造的第一要素。材料来源于社会生活,作家通过复杂的心理过程才能获得,其中人的记忆机制其主要作用。作家获取材料的途径主要分为无意获取和有意获取,实践获取和书本获取。(2)艺术发现是文学创造发生的契机。艺术发现的心理机制是作家心灵的神会和顿悟,是作家独特眼光和超凡观察力的凝合,是外在事物与作家内心体验契合的一种机缘,是内心经验灌注其中的创造。(3)创作动机是驱使作家投入文学创造的一股内驱力。文学创作动机的产生是和作家某种强烈的内在需要分不开的。创作动机具有很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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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文学创造的发展阶段
艺术构思阶段上承文学创造的发生阶段,下接文学创造的物化阶段。艺术构思指的是作家在材料积累和艺术发现的基础上,在某种创作动机的驱动下,通过回忆、想象、情感等心理活动,以各种艺术构思的方式,孕育出各种完整的呼之欲出的形象序列和中心意念的艺术思维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包含有多种心理机制,主要有:回忆与深思,想象和联想,灵感与直觉,理智与情感,意识和无意识。
文学创作并不是无意识地随意拼凑的结果。就构思方式而言,作家往往会有意识地选择合适的构思方式来进行创作。构思方式指作家在艺术构思中塑造形象,发展、完善意念,并建构作品整体的具体方式。构思方式既复杂又多样,常见的有:艺术综合、艺术突出、艺术简化和艺术变形等。 -
●5.3文学创造的物化阶段
文学创造的物化阶段而言,所做的转化是把构思中的精神性或者观念性的形象和意念转变为可以言说,可以被他人理解和领会的语言文字。
物化阶段是充满着艰辛和困难的。在“形之于心”到“形之于手”的过程中,也就是在创作的构思与物化阶段之间可能会存在一种大的矛盾冲突,导致作家对既有构思的调整。“物化”具有其艰难性,这种艰难性其实也正体现了“物化”的重要价值或者说是作用。物化的作用不仅仅是一种对构思的记录和保存,同时也是一种对构思的完善和发展。物化作为创作过程的一个环节,其实它本身也是一个过程性的存在。物化的过程,我们可以将其进一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是草创阶段,第二个是完善阶段。此外,物化还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即兴,一种是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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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文学创作的价值追求
文学活动本身是一种价值活动,它体现着人类对于真善美的价值最求。文学创作活动也是如此,文学创作要求真、向善、寻美。和一般的真善美追求有所不同,文学创作要追求的是艺术真实、诗意的裁判和审美理想,追求人文关怀和历史理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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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文学的求真
真实其基本的含义是指呈现事物的本来面貌。真实有着现象真实、本质真实,事物真实、情感真挚、理念正确等不同类型。真实对于文学创作而言具有非常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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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文学的求善
历史理性体现了“真”的精神价值,人文关怀体现了“善”的精神价值。对于文学创作来说,应该坚持人文关怀与历史理性的交汇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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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形式美的创造
真是让对象如其所是的呈现自身,善的基本含义是对象的性质对他者的有益即利他性,那么美则是对象的感性形式所引起的主体愉悦。对于文学创作中的对美的追求,不仅包含文学的形式之美,还包含文学的形象之美,更包含文学的理想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