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系列:《民法总则原理拓展》
《民法学》系列:《民法总则原理拓展》
1000+ 人选课
更新日期:2025/05/10
开课平台学银在线
开课高校辽宁大学
开课教师郭洁李岩焦淑敏姚旭张悦
学科专业法学法学类
开课时间2025/02/12 - 2025/07/31
课程周期25 周
开课状态开课中
每周学时-
课程简介

课程是法学各课程中的专业基础部分,位于全部私法体系之首,在民法各章中发挥知识的统领作用,是民法学习的关键。《民法总则原理拓展》围绕《民法典.总则》在立法和适用中发生的问题,为学生提供深入学习的线索、范例和方法。分为八个部分:民法概述、民法的基本原则、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民事权利、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第一,本课程以问题为选题,突出了学习过程的问题意识。第二,本课程的目的实现自主学习,在内容布局上破除了教材格局和一般知识的局限,为学生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判例和学术观点,能够提升学生融合民法的相关理论和规则的综合分析能力;第三,本课程的学习环节从课前的基础知识准备延伸到课后的案例研讨、参考资源研读,有效地延伸了学习链条。课程负责人郭洁,辽宁大学管理学博士,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专业、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辽宁省特聘教授。主讲课程为民法学、土地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主要研究领域为物权法学、中国土地法制。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2项。在《法学研究》发表论文2篇。发表的论文由《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曾获得教育部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授予的“全国法律硕士优秀教师”称号。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咨询专家。课程团队有本科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任教师组成。课程配置了各章节后的自测题和答案,约400题;课后考试试卷4套及其答案;参考文献80个,课程典型案例链接20个。

课程大纲

第一章 民法的概述

  • 1.1 教学计划
  • 1.2 第一节 中国民事立法的历史进程
  • 1.3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
  • 1.4 第四节 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 2.1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识别
  • 2.2 第二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
  • 2.3 第三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第三章 自然人

  • 3.1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 3.2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 3.3 第三节 监护

第四章 法人制度

  • 4.1 第一节 法人代表的认定
  • 4.2 第二节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 4.3 第三节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无效的责任承担

第五章 民事权利

  • 5.1 第一节 民事权利体系弊端及其克服
  • 5.2 第二节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5.3 第三节 一般人格权类型化研究
  • 5.4 第四节 虚拟财产权

第六章 法律行为

  • 6.1 第一节 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
  • 6.2 第二节 物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 6.3 第三节 意思表示
  • 6.4 第四节 法律行为的效力
  • 6.5 第五节 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
  • 6.6 第六节 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七章 代理制度

  • 7.1 第一节 代理的基本理论
  • 7.2 第二节 代理权
  • 7.3 第三节 无权代理
  • 7.4 第四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消灭)

第八章 诉讼时效

  • 8.1 第一节 诉讼时效规范的效力
  • 8.2 第二节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 8.3 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延长
  • 8.4 第四节 诉讼时效与执行时效
  • 8.5 第五节 侵害未成年人性自主决定权的特别时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