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系列:《民法总则原理拓展》(2025秋)
《民法学》系列:《民法总则原理拓展》(2025秋)
1000+ 人选课
更新日期:2026/04/01
开课平台学银在线
开课高校辽宁大学
开课教师郭洁李岩焦淑敏姚旭张悦
学科专业法学法学类
开课时间2026/02/10 - 2026/07/31
课程周期25 周
开课状态开课中
每周学时-
课程简介

这门课会讲什么?

课程是法学各课程中的专业基础部分,位于全部私法体系之首,在民法各章中发挥知识的统领作用,是民法学习的关键。《民法总则原理拓展》围绕《民法典.总则》在立法和适用中发生的问题,为学生提供深入学习的线索、范例和方法。分为八个部分:民法概述、民法的基本原则、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民事权利、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第一,本课程以问题为选题,突出了学习过程的问题意识。第二,本课程的目的实现自主学习,在内容布局上破除了教材格局和一般知识的局限,为学生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判例和学术观点,能够提升学生融合民法的相关理论和规则的综合分析能力;第三,本课程的学习环节从课前的基础知识准备延伸到课后的案例研讨、参考资源研读,有效地延伸了学习链条。课程负责人郭洁,辽宁大学管理学博士,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专业、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辽宁省特聘教授。主讲课程为民法学、土地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主要研究领域为物权法学、中国土地法制。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2项。在《法学研究》发表论文2篇。发表的论文由《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曾获得教育部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授予的“全国法律硕士优秀教师”称号。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咨询专家。课程团队有本科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任教师组成。课程配置了各章节后的自测题和答案,约400题;课后考试试卷4套及其答案;参考文献80个,课程典型案例链接20个。

你将收获什么?

民法总则中规则的案例适用;司法实践中相关复杂问题的分析进路和处理方法;基于上述问题的思考和研究思路。

适合什么人学习?

具备民法基础知识的在校内外学习者、教师、研究人员;社会司法工作者;从事法律工作的政务人员,社会公众。

课程大纲

课程章节

  • 第一章 民法的概述
  •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 第三章 自然人
  • 第四章 法人制度
  • 第五章 民事权利
  • 第六章 法律行为
  • 第七章 代理制度
  • 第八章 诉讼时效

第一章 民法的概述

1.1 教学计划

1.2 第一节 中国民事立法的历史进程

1.3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

1.4 第四节 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2.1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识别

2.2 第二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

2.3 第三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第三章 自然人

3.1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3.2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3.3 第三节 监护

第四章 法人制度

4.1 第一节 法人代表的认定

4.2 第二节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4.3 第三节 法人代表越权行为无效的责任承担

第五章 民事权利

5.1 第一节 民事权利体系弊端及其克服

5.2 第二节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5.3 第三节 一般人格权类型化研究

5.4 第四节 虚拟财产权

第六章 法律行为

6.1 第一节 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

6.2 第二节 物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6.3 第三节 意思表示

6.4 第四节 法律行为的效力

6.5 第五节 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

6.6 第六节 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七章 代理制度

7.1 第一节 代理的基本理论

7.2 第二节 代理权

7.3 第三节 无权代理

7.4 第四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消灭)

第八章 诉讼时效

8.1 第一节 诉讼时效规范的效力

8.2 第二节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8.3 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延长

8.4 第四节 诉讼时效与执行时效

8.5 第五节 侵害未成年人性自主决定权的特别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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