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将运用艺术形态学的相关理论,从对国内外经典电视节目类型的梳理入手,通过大量的个案解析,对电视节目形态的概念流变、分类标准、核心元素和发展规律进行系统的研讨。本课程教学的最终目标是旨在帮助学生开阔专业视野,建立自己的电视节目分析评价系统,为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电视编导人才提供支持。
本课程为达到帮助参与学习的学生开阔专业视野,逐步建立其个人的电视节目分析评价系统,侧重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预设目标。针对戏剧与影视学这一学科的艺术化创作思维特点,并充分考虑到青年学生的认知规律,以及这一群体对互联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的稔熟程度。课程教学的因应性方案内容设计,紧密围绕学科的核心观念,将课程所涉基本概念、教学重点、案例分析、习题训练等,与网络平台资源建立起逻辑联系。尽可能利用网络的“碎片化”传播特点组织教学内容和设置教学情境,形成围绕课程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短视频模块集。
本课程的宏观内容是对电视行业以及网络新媒体背景、环境的整体梳理,并在此基础上让学生明确电视、网络这两个不同传播平台的媒介属性:电视表达主流的大众的声音,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电视业处于市场化、国际化的传播竞争中,电视具有商品性。电视业在栏目化、产业化的基础上进一步趋向专业化和集团发展。电视和网络节目形态的发展变化,均与上述行业发展有紧密的关联。
此外,本课程的内容侧重具体的节目形态解析,需要学生相对全面地掌握《艺术形态学》《中外广播电视发展史》《传播学》等相关理论学科的基础知识,并能够将其结合当前电视、网络节目的各种观念变化,形态变化加以综合运用。
1 ) 基本理论知识储备。本课程属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程,需要学习者掌握一定的编导专业常识,具备必要的编导思维观念。因此,前置衔接课程应为《电视编导导论》《视听语言》《电视文案写作》《影视编剧基础》《电视编导业务》《传播学原理基础》《电视剪辑基础》等专业基础课程。
2 ) 常识性节目制作实践知识储备。本课程也需要学习者熟悉并掌握影视行业的节目基本制作、实践能力。这些实践经验和行业节目制作知识的储备,对整体把握节目形态与行业发展背景的关联极有裨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