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概论是为师范类专业开设的教师教育通识必修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探讨心理的发生机制,发展规律,及心理的社会制约性,使学生主要掌握中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以及中学生学习心理的特点和规律等多个心理学各分支学科的研究成果。特别是使其形成将心理学基础理论与教育教学和实际生活相结合的能力,并为其将来所从事的教育活动顺利、科学有效地进行提供心理学科学教育的重要依据。因而,本课程兼具基础性和应用性特征。
一、收获知识。
(1)了解心理活动的基本生物基础是脑;
(2)了解心理学的历史流派及现代观点;
(3)熟悉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意识、注意、情绪等心理现象的过程和规律;
(4)掌握主要的学习动机、学习迁移、学习策略以及各个学派的学习理论;
(5)理解自我及人格理论;
(6)掌握并能够运用心理健康的划分标准和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
二、收获能力。
(1)能够比较准确地运用心理学概念描述个人的心理现象和心理过程;
(2)能够用生物一心理一社会的视角分析心理现象和行为;
(3)能够运用掌握的心理学思想方法认识自我,解读社会,适应现实;
(4)解决不同教育教学情境中的问题,增强教学研究能力,提升创新与合作能力。
三、提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能够全面、科学地认识自我、接纳自我和发展自我;
(2)学会进行人际沟通与合作方法;
(3)激发对心理学的兴趣与热情;
(4)了解教学过程中的心理学理论的应用
(5)将社会发展与专业紧密结合,形成良好的心理素养,
(6)拥有关心学生,热爱教学的教育情怀.
本课程面向全体师范专业学生,以及对心理学感兴趣,愿意了解心理学相关专业知识的非师范类学生开设;本课程对先修课程没有要求,通过对心理学基本事实与规律的掌握,有效地促进后续各专业课程的学习与理解。